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2009年招聘教师方案
|
|
整理自:福建省人事 2009-7-7 21:05:27 |
福建省儿童发展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拟公开招聘教师,现提出如下招聘方案: 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: 幼儿园教师1人。 二、资格条件: 1、热爱幼教事业,品行端正,虚心好学,身心健康。具有从事幼儿教师工作的能力、水平,并具备幼儿教师资格。 2、幼教专业毕业、取得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。年龄25岁以内。 3、在校期间表现: *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级:优 * 英语等级:国家二级以上(含二级) * 实习成绩:优 三、公布信息方法:本招聘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、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、福建省教育厅网、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网站发布。 四、报名办法: 1、报名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。 2、报名地点: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 联系电话:83754492,13509355951 联系人:陈老师 3、应聘者报名时,携带本人应届毕业生推荐材料及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。 五、考试 (一)笔试 1、参试要求:资格初审合格者均需按规定参加笔试,原则上拟聘岗位与报考人数达到1:3开考; 2、笔试内容:与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、能力、素养; 3、笔试成绩:总分为100分,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 (二)面试 1、面试人数:从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人数1:3的比例,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;不足1: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; 2、面试内容:主要为专业知识、业务能力、思维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思想意志品质等综合素质; 3、面试形式:结构化测评; 4、面试成绩:总分为100分,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。 (三)综合总分 笔试、面试成绩按5 :5 折算为综合总分。 (四)考试时间:另行通知。 六、考核与体检: (一)考核 考核按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要求进行。 (二)体检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,根据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要求,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。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,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。 (三)如因考核、体检不合格者造成拟招人选不足时,可从综合成绩合格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,依次递补参加考核、体检的人员。 七、聘用: (一)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,从笔试、面试成绩合格且考核、体检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员。 (二)拟招聘人选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、福建省教育厅网、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网站公示。 (三)如公示无异议,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并办理其它有关聘用手续。 八、相关待遇: 享受现行文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附属幼儿园的福利待遇。 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
|
 |
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|
|
 |
|
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. |
|
|
|